蘇軾的書法藝術
書法概述:
書法,是指寫字的藝術,可是,寫字卻不一定是書法。我國的書法藝術究竟是什麼時候形成的,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元代有一位學者郝經,在他的《陵川集》中說:「夫書一技耳,古者與射、御並,故三代、先秦不計夫工拙,而不以為學,是無書法之說焉……道不足則技,始以書為工,後寓性情、襟度、風格其中,而見其人,專門名家始有書學矣。」從這一篇論述來看,郝經認為先秦時,寫字和射箭、駕車一樣是一種技能,還沒有形成「書學」,也就是說,當時人們還沒有明確地認識到「書法」這一概念。書法成為一門獨立的藝術,那是後來才明確提出來的。元代另一位學者劉因,在他的《荊川裨編》中也豁:「字畫之工拙,先秦不以為事……魏晉以來,其學始盛,自天子、大臣至處士,往往以能書為名,變態百出,法度備具,遂為專門之學。」兩人的說法是一致的。 可是流傳下來的先秦字跡,當時並沒有「計夫工拙」,為什麼後世歷代書法家卻奉為楷范呢?為什麼標志書法造詣高低的「古意」,就是指先秦文字的藝術性?怎樣理解這個問題,似須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談。 首先,我們知道,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是具有高度的藝術創造才能和審美觀念的,例如在河南澠池仰韶村發現的和在山東濟南龍山鎮城子崖發現的出土文物,前者代表的文化,叫「仰韶文化」,後者代表的文化叫「龍山文化」。代表這兩種文化的陶器和石器,都是精致的藝術品。在一些陶器上面,繪有擊水的魚、飛翔的鳥、奔馳的鹿,栩栩如生,都有極高的藝術性。 古代人民在陶器上的繪畫是這樣,那麼,當他們用刀在甲骨上刻(寫)字或在金屬上鑄字或刻字時,而且這些甲骨和鐘鼎彝器,有的又是具有「永寶用」價值的紀念品,當然也要發揮高度的藝術創造才能了。 另一方面,是我國的文字特點。我國的文字是方塊字。一個字有好多形狀,其變化又很大;更主要的是,我國文字的創造是「依(自然萬物之)類(而)象形」的。唐代有一位書法理論家張懷瓘,在他論斷倉頡的造字時說:「(倉頡)仰視奎星圓曲之勢,俯察龜文鳥跡之象,博采眾美,合而為字,是曰古文。」一般人都知道,古代文字的產生,是借自然萬物之形改造而成的,其實它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博采眾美」。 人類開始造字,是在對自然現象和生活現象有了深刻的觀察,而後才「依類象形」的,在深刻地觀察中,就體現出他們的審美觀念,所以才能「博采眾美,合而為字。」藝術,是自然美和人類生活美的集中表現。古代創造的文字,既是「博采眾美」而合成的,自然具有相當的藝術性。 元代還有一位學者,叫韓性的,他在他的《書則》中說:「三代之時,書以記事,未始以點畫較工拙也;然而鼎、彝、銘、志之文,俯仰向背、精入芒發,是豈有意於工拙哉?亦盡其理,不能不工耳。」這裡,韓性所說的「亦盡其理」的「理」,和秦相李斯所說的「善深思之,理當自見矣」的「理」是一致的。這個「理」就是由自然美創造為藝術美的「理」,只是古代人民盡管具有高度的藝術創造才能和審美觀念,但還沒有明確地意識到這個「理」罷了。任何問題都是辯證的,正由於先秦的人民,在寫或刻字時「不計夫工拙」,「字畫之功拙……不以為事」,所以寫或刻出來的字,就沒有矯揉造作,反而淳樸自然,具有後世難以企及的「古意」。 從後世的書法實踐和書法評論,也都看出這個「理」的重要性。歷代書法評論,多是以自然美和生活美來形容某一書體或每個人的書法風格特點的,這類例子,可以說舉不勝舉。在書法實踐上,李斯的論「用筆」頗能說明問題。他說:「夫用筆之法,先急回,後疾下,如鷹望鵬逝,信之自然,不得重改。送腳,若游魚得水;舞筆,如景山興雲。或卷或舒,乍輕乍重,善深思之,理當自見矣。」這裡,他就是以「鷹望鵬逝」、「游魚得水」、「景山興雲」來要求「用筆」而見「理」的。當然,還得「善深思之」。歷代有不少書法家,就是由於感受到自然美和生活美而使他們的書法起到了突變。如唐代的張旭,自言始見擔夫爭道,又聞鼓吹而得筆法,觀公孫大娘舞劍器得其神;懷素觀雲,隨風變化而有所悟;宋代的文同,見道上斗蛇,遂得其妙;雷簡夫聽到平羌江的波濤之聲,則心中之想盡出筆下,因而發出感慨:「噫!鳥跡之始,乃書法之宗,皆有狀也。」這些掌故,也啟發我們去理解書法藝術是怎樣形成的。
魏驥,隸書賢節傳,魏驥,(一三七四至一四七一)字仲房,浙江蕭山人。永樂十三年(一四一五)中舉,次年,進京會試,中副榜,授松江府儒學訓導。不久,魏驥奉調參與《永樂大典》的纂修工程。其後,歷任太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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